据刘先生介绍,9月初,他在新桥头附近购买了一套73㎡的二手房,9月21日,他和前房主办理了过户手续,刘先生发现这套二手房内仍有人居住。“我问了以后才知道,前房主在今年6月份将房屋租出去了,租期是半年。”刘先生告诉浔阳晚报记者,回想起与前房主商谈购房事宜时,前房主询问过刘先生什么时候搬进来,得到“近期不会”的答复后,“他明显松了一口气”。刘先生认为,前房主刻意隐瞒了房屋租期未结束的事实。
随后,浔阳晚报记者根据刘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了前房主张先生。对于此事,张先生表示,他并没有隐瞒房屋已经出租的情况,在出售这套二手房时,他已经告知了刘先生租客租期还未结束,“所以我才会问他什么时候搬进去”。不过,对于张先生的说法,刘先生表示不认同:“他只是说租期马上就结束了,不会影响我使用房屋,并没有明确地表示租期要到12月才结束。”
当着浔阳晚报记者的面,刘先生再次联系了张先生。经过协商,双方和租客最终达成一致:张先生向租客退还10月至12月的租金和押金,租客也将在10天内搬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