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至9月底为自查阶段,10月至11月为重点检查阶段。检查对象包括全市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包括非义务教育幼儿园)。检查时限为2018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对重大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可追溯上一年度。
此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地市场监管局负责本辖区检查工作。市局对市管中小学及经开区、八里湖新区中小学教育收费进行检查;柴桑区、浔阳区、濂溪区对本级中小学教育收费进行检查。
各地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对本辖区的学校按公立学校100%,民办学校不低于50%比例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学校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政策落实情况;幼儿园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者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提高收费标准,违反规定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各类费用;中小学在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范围外擅自增设其他收费项目,从伙食费中列支食堂正常成本以外的任何与学生伙食无关的费用等。对检查中不配合和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乱收费典型案件,要依法从严处罚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