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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盛凤凰城小区要建“托老所”?

九江鼎盛物业公司:是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系配套设施
浔阳晚报记者 张新红/文 欧阳海员/摄

▲“养老院”的一处已经停止装修。

  5月下旬,柴桑区鼎盛凤凰城小区传出要建设“托老所”的消息。不少居民为此拨打浔阳晚报热线8530000反映,并表示反对在小区建设“养老院”。对此,九江鼎盛物业公司的李经理回应道,根据政府的规划要求,小区要配套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用房,但项目不是开发商的,而是区民政局的,目前用房已经移交。

  业主:小区内不能建“养老院”

  5月20日,毛先生拨打浔阳晚报热线8530000反映,柴桑区鼎盛凤凰城小区要建设“养老院”,当初买房时并没有这项规划,很多业主持反对意见。当日,鼎盛凤凰城小区反映同类问题的业主有20余人。然而,事情的余波远未停止。在接下来的10多天里,浔阳晚报记者依然接到类似的反映,多数表明反对小区内建设“养老院”的想法。 

  在鼎盛凤凰城小区,一名姓陈的业主透露,这段时间业主们对小区建“养老院”的事情很关注。这里是生活小区,不能建“养老院”,他明确地说,自己知道这个消息比较晚,目前只清楚“养老院”设在7栋、9栋和12栋居民楼的一楼。随后,他带浔阳晚报记者到7栋居民楼前,指着一楼被锁上的大门说,这里是一处,目前已经停止装修了。 

  在大门处分别贴有业主的声明和物业公司的告示。其中业主的声明中写道:“5月18日,我小区业主发现7栋、9栋和12栋楼私自建设装修所谓‘托老所’,针对此事件,鼎盛凤凰城小区业主联合作出以下声明:此事件之前从未收到开发商任何形式的公告(告示)通知关于‘托老所建设’相关的信息;5月20日,我方部分业主前往泉塘社区就此事协商,明确表达了反对凤凰城小区内建设‘托老所’诉求。”在声明下方则是部分业主的签名和手印。物业公司的告示是给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说明项目在装修过程中产生一些纠纷,希望对方在未得到公司与区民政局通知前暂停装修。

  物业公司:居民说建“养老院”是误解

  对于此事,服务小区的九江鼎盛物业公司李经理说,小区业主确实反对“托老所”项目,有的还将矛头指向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实际上这与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无关。她说,小区内的“托老所”项目属于区民政局,由泉塘社区装修,具体如何运作她也不清楚。开发商只是依据政府规划要求提供用房,李经理说,目前用房已经移交给了区民政局。 

  随后,李经理提供了两份政府文件复印件,称就是依据这些文件保留“托老所”用房。其中一份是2017年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联合下发的《九江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配建要求中规定“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要分散布局和集中配置的新建住宅小区规模……新建居住小区新建住宅和老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项目应分别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和15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且单处用房面积不得少于150平方米……”另一份是九江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下发时间为2014年。 

  李经理说,这是政府规划要求,而且文件说得很明确是配建设施,不是开发商自己要建。居民说建“养老院”是误解,她说,区民政局领导也向居民解释了,“托老所”只面向本小区居民,不对外。

  相关部门:“托老所”属于居民养老配套设施

  李经理说,这些情况泉塘社区和区民政局的领导都清楚,可以向他们了解。随后,她与泉塘社区和区民政局分管领导联系,然后说可以过去。 

  随后,浔阳晚报记者来到泉塘社区,社区书记说,需要上级领导同意,所以目前不方便透露情况。 

  在区民政局,具体负责此事的帅股长说,这个“托老所”确实是政府项目,由区民政局具体分管,项目也是依据市里的文件要求运作的,而且居家养老也是国家的政策策略,鼎盛凤凰城小区内的“托老所”属于居民养老配套设施。帅股长告诉浔阳晚报记者,“托老所”项目为本小区居民服务,不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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