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12月,一批食品药品领域法律法规开始施行,捍卫你我生命健康。
12月1日起施行的疫苗管理法,针对疫苗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作出制度设计。疫苗管理法明确,疫苗犯罪行为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12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药品管理法就假药劣药的范围作出重新界定: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不再按“假药”论处。对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处罚。12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强化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设“处罚到人”制度,充分体现食药领域“四个最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