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市内接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提出实习申请,由所属设区市律协审核登记,即可在律所实习;对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在律所实习满一年,即可办理律师执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具有同等效力);鼓励外地律师到本市下去开办律所或分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符合条件的均要支持办理。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业单位对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同等效力证书的人员,应当鼓励其申办公职律师或公司律师。党政机关或企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工作人员,可向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可向其办法公职律师证书。直接申请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证的人员,在任满3年后,脱离原单位可申请社会律师执业,其担任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经历计入社会律师执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