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减免2~4月份租金
4月28日,记者从九江市房地产公司获悉,根据4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明确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市房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严格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我市中心城区非住宅类直管公房将可减免2~4月份租金。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并同步拟定减免流程及工作部署,预计5月上旬开始启动减免手续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