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心城区非住宅类直管公房

可减免2~4月份租金

  本报讯(吴金阳 九江报业融媒记者 汪东平)近日,九江报业融媒平台政策解答大中路步行街属于直管公房非住宅性质的门面,暂时不在减免范围的问题后,受到市民热议。

  4月28日,记者从九江市房地产公司获悉,根据4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明确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市房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严格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我市中心城区非住宅类直管公房将可减免2~4月份租金。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并同步拟定减免流程及工作部署,预计5月上旬开始启动减免手续办理工作。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中心城区非住宅类直管公房~~~
中心城区非住宅类直管公房~~~
中心城区非住宅类直管公房~~~
中心城区非住宅类直管公房~~~
中心城区非住宅类直管公房~~~
中心城区非住宅类直管公房~~~
   第01版:头版
   第02版:早读
   第03版:关注
   第04版:城事
   第05版:城事
   第06版:图说
   第07版:民声
   第08版:医卫
   第09版:九江法治
   第10版:政法在线
   第11版:柴桑公安
   第12版:体彩
   第13版:万象
   第14版:中医周刊
   第15版:娱体
   第16版:公益
市本级千万元“红包雨”今起飘向你
可减免2~4月份租金
资格审核工作即将开始
赣皖水上班线昨日复航
彭泽县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
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全面“安检”